2016年是我院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关键之年。学院纪委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历次全会以及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保障学院健康发展。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贯彻新《准则》和《条例》,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从2016年1月1日施行,党内两部重要法规的出台,重自律、强他律,增纪律、牢约束,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建起立体式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必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为党的建设注入强大的正能量。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党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因此,一是要求大家提高对《准则》和《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提高学习效果。二是要求集中组织学习研讨。把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列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规党纪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通过订阅相关资料,通过专栏、网站功能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在学习《准则》和《条例》中,纪检组的干部尤其要先学一步,深学一步,精学一步。要以学习贯彻两部法规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实的措施来建设队伍,既用党纪党规照别人,也用党纪党规照自己。
  
    
  
 
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先于执法。为此,我们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二是抓早抓小;三是敢于亮剑、严格执纪。
  
    
  
 
二、加强制度建设
    
      
    
 
1.紧密结合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实际,以权力的规范使用和制约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省、厅《实施办法》,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做好各项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落实。进一步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内容。
  
    
  
 
2.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学院监察部门要坚持把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履行好监督职责的经常性工作来抓,结合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对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省教育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 - 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程序,
  
    
  
 
3.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搞好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事管人机制,夯实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基础,不断加大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三、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建设项目各项工作的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1.加强对基建(修缮)工程、物资(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图书采购招标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学院重大事项监督。
  
    
  
 
2.继续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招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好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努力维护好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3.继续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职称评定的监督检查。
  
    
  
 
5.加强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6.加强对院属企业规范经营活动督促检查,继续发挥内审工作的作用。
  
    
  
 
四、认真做好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
   
     
   
 
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与查办案件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办案工作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对信访举报要认真分析,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干部合法权利并重,注重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 
  
    
  
 
五、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尽职干部队伍
    
      
    
 
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切实把工作职能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和法规制度学习,强化党性观念、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监察队伍整体工作能力。努力做好各项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