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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充分肯定四川落实“主体责任”措施
2014-06-26 00:00     (点击次数)

       我省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后,中央纪委于近日专门编发第31期《纪检监察信息》,以“四川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分为17项内容”为题,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个层面详细阐释了我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17项具体内容和8项保障措施,并印发全国各省(区、市)纪委,高度评价我省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做法,充分肯定四川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保障措施。

目前,省委已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今年的重点督查内容,切实加强对全省各级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省纪委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使命感,紧密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出台具体措施,确保“两个责任”层层落实。

上一条: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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