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市都江堰市纪委监委官网消息,近日,都江堰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1.市水务局工作人员王彬骗取中央灾后重建资金问题。经查,2009年至2011年,市水务局中兴片区管理站工作人员王彬,通过提供虚假发票、伪造施工资料、编制虚假工程竣工报审资料等方式,骗取中央灾后重建资金和设计费共计100余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支配、使用。2017年12月,王彬因贪污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处分。2018年2月,王彬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蒲阳镇长河社区原两委干部肖万福、谭少全、覃艳、魏群辉严重违纪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2年,时任长河社区党支部书记肖万福和社区主任谭少全安排魏群辉将集体资金14.1万元存入其个人账户,用作社区日常开支。2013年1月28日,肖万福、谭少全、覃艳、魏群辉四人通过虚列开支套取社区集体资金13万余元,并将其中65600元进行私分,四人各分得1.64万元。另外,2015年2月,时任长河社区党支部书记覃艳将竹海管护费1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7年12月,肖万福、谭少全、覃艳、魏群辉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2月,肖万福、谭少全、覃艳、魏群辉均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3.玉堂镇白玉社区原文书吴先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经查,2010年4月,时任玉堂镇白玉社区文书吴先寿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截留财政补贴资金35万余元。2017年9月,吴先寿因犯贪污罪被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17年12月,吴先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龙池镇紫坪社区原主任董泽云违反国家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的问题。经查,2009年至2011年,时任龙池镇紫坪社区主任董泽云,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实施了集体资金不入账,直接用于工作餐费、办公费等其他开支的违纪行为。2018年1月,董泽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天马镇童山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付利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查,2013年2月,时任天马镇童山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付利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经手19710元,用于购买10瓶剑南春酒、16瓶五粮液酒、3条软中华香烟。2017年12月,付利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