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川水直纪〔2015〕4号)的相关精神,我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了两节期间无“四风”反弹和隐性变异。
一、节前做好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的工作中,我院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的工作方针,在节前提前向学院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转发了廉政短信,在学院内部营造出了积极、正面、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从而杜绝了“两节”期间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双节”期间加强内部监督。
以学院监察处为主体,加强内部监督。对“两节”期间可能出现的违纪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因时对症,加大监督力度,以超强的高压态势防止“四风”反弹。
三、节后认真梳理,加强群众监督。
通过采取多方式多渠道的宣传及监督,在两节期间特别针对公车使用、公款使用等方面都落实了责任部门,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也未接收任何群众举报反映。国庆期间党员干部举行婚宴事宜,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规定的精神,未大操大办,未出现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总之,我院在“两节”期间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强化纪律要求,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反“四风”成果,形成廉洁从业良好氛围。